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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9 04:19:47     来源: 必威APP官方入口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890.60万元,同比减少21.91%;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4,155.24万元,同比减少224.69%;实现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1,844.67万元,同比减少80.29%;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32.42万元,同比减少582.5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214,115.08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2.32%;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为200,339.79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93%;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5.97元,较报告期初增长0.93%。影响业绩的重要的因素如下:

  1、2023年,宏观经济下行、市场消费信心不振,公司产品下游主要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行业,受行业周期波动影响,消费电子终端市场景气度及需求下降,下游出货量萎缩,或部分消费电子厂商调整产品防护工艺,影响企业当期业绩。

  2、面对艰难的外部环境,公司持续开拓产品线,加大新行业、新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导致研发费用上升;同时公司在人才队伍建设、业务布局方面加大投入,导致经营成本上升。

  截至目前,公司主要营业业务、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与主要户仍保持良好的合作。但若后期下游终端市场需求持续下降、公司产品竞争力不足、公司客户拓展情况没有到达预期,公司业绩有几率存在持续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继续增加高的附加价值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的市场渗透率,积极布局汽车行业、医疗器械、智能家电、新能源等多元下游市场的应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61号),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41,552,404.73元,母公司实现的纯利润是 -68,670,894.22元。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522,264.46元。

  因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主要是做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按照每个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根据不同应用场景的需求,为电子消费品、LED显示屏、医疗器械整机及零部件,以及汽车电子领域的零部件提供具备防水、防油、防腐蚀、防硫、防雾、耐盐雾、耐刮擦等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

  公司基于多年的技术积累和行业经验沉淀,形成了纳米镀膜设备、材料及制备工艺等领域优势,为客户提供高性能、多功能的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的真实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

  公司的纳米薄膜产品系以自主研发的真空纳米镀膜设备为平台,依托特定的镀膜材料配方及工艺,为客户产品制备能够实现特定需求的纳米薄膜。

  基于下游应用领域的不同需求,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材料开展广泛的基础研究,建立起完善的材料配方体系。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产品特点及应用场景,设计相应纳米薄膜的材料配方和膜层结构,达到客户产品个性化的防护需求。公司有机薄膜产品包括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和多层耐腐蚀纳米薄膜。此外,公司凭借深厚的前沿技术储备,研发出耐磨增硬薄膜及防雾薄膜,产品谱系进一步扩充:

  单层阻液纳米薄膜的基本原理是在待镀物件表面沉积聚合一层具有阻液性的高分子纳米薄膜涂层,单层阻液纳米薄膜能通过自身的阻液性能使滴落到基材表面的液体不易驻留在基材表面,而是收缩成液珠滑落,从而起到保护被镀物件的目的。单层阻液纳米薄膜能使产品表面达到疏水、疏油的效果,对水、油、饮料等液体具有排斥性,液滴不易通过产品表面的孔隙渗入产品内部。由于膜层厚度较低,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具有良好的散热性,不影响智能终端产品信号,不影响基材光学特性和色泽,主要适用于整机或外部器件的生活防水应用场景,例如各类电子产品整机(如手机整机、耳机整机、耳机充电盒整机等)及电子产品外部器件(如音响罩)。

  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的基本原理是在待镀物件表面沉积聚合两层高分子聚合纳米薄膜。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是一种复合构造的纳米涂层:首先在被镀物件的表面沉积聚合一层高度交联的致密层,然后在致密层之上再沉积一层单层阻液纳米薄膜。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提供的功能具有多样性,且防护效果优良,因此适用于具有高等级、多维度防护需求的电子产品,例如手机主板及副板、TWS耳机的软板及软硬结合板、充电盒的PCBA、无人机的线圈及PCBA等各类组件。除各类内部元器件之外,双层防液防气纳米薄膜的应用领域还包括连接智能终端内外部的Type-C 组件、透音网、USB小板等。

  多层耐腐蚀纳米薄膜的基本原理是在待镀物件表面沉积聚合多层具有耐腐蚀的高分子纳米薄膜。多层耐腐蚀纳米薄膜适用于长期暴露在腐蚀环境下的物品及其组件,比如长期与人体汗液接触的耳机PCBA、耳机充电盒的PCBA、虚拟现实眼镜PCBA等。此外,电子阅读器的显示屏、PCBA、电池等部件也是多层耐腐蚀纳米膜的主要适用场景。

  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感性耦合等离子体高能等离子体技术,通过持续的放电活化产品表面,与单体产生聚合反应,在高分子材料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硅基耐刮擦层,创新性地解决了高分子材料在日常使用环境中不耐刮擦易产生划痕的难题。该类薄膜产品拥有高表面硬度、良好的膜基结合力以及致密的表面结构,并且与公司其他膜系有着匹配的组合性,可赋予薄膜工艺功能多样性。耐磨增硬薄膜适用于汽车结构件、折叠屏手机盖板、多媒体触控板、劳保防护眼镜片等,耐磨增硬薄膜未来投入使用后将与公司现有防护产品形成协同效应,从而打开业绩新空间。

  公司利用自主研发的容性耦合等离子体、感性耦合等离子体等不同放电形式的PECVD设备,通过调整材料配方、镀膜工艺获得了不同性能的DLC纳米涂层。该涂层在一定厚度下,具有良好的光学透过性同时兼具耐磨性、高硬度。该涂层可应用于消费电子的柔性显示屏、车载触控屏等,解决高分子显示屏硬度低、不耐刮擦的缺点,为提高人机交互屏幕的可靠性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公司通过在材料表面构筑纳米结构低表面能功能薄膜,使得水珠不易聚集,极易滑落,从而实现材料表面的超疏水能力,进而具有优良的防雾能力。公司通过设计特殊的放电形式,筛选合适的镀膜涂层沉积工艺,对薄膜结构进行微观调整,使涂层表现出了类“荷叶效应”效果,构成超疏水所必须的形貌基础;精准的PECVD工艺控制,得到独特的纳米尺度的粗糙度,不会影响光透过率,甚至出现了光学增透的效果。公司开发的超疏水薄膜具有高透过率、优异的抗高温高湿性能、耐紫外老化性能和一定的机械耐久性,适用于相机摄像头盖板等产品表面。

  超亲水薄膜是单体通过等离子体放电在基材表面沉积,形成具有亲水基团的高表面能膜层。当水或蒸汽与镀有膜层的产品接触时,会在产品表面形成均匀的水膜,从而实现优异的防雾效果。该类薄膜不影响基材本身的透光率,而且具有较好的耐磨性、耐久性,适用于MR眼镜等产品。

  在当前全球对环保和人体健康日益关注的背景下,对于各类材料的安全性和环保性要求也随之提高。特别是某些涂层物质尤其是一些低表面能原材料,由于其对环境和健康的潜在影响,受到了国际组织和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的严格监管。公司采用符合欧盟及全球含氟化学品管理法规的合规材料,利用等离子体技术开发出了硅基、碳基等绿色环保涂层,这类涂层可沉积于与人体接触的各种材料表面,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抗蚀性能。公司的产品工艺所使用的材料不仅满足了当前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同时也保证了产品的高性能和长效耐用性。公司的产品防护方案是一种负责任的、面向未来的解决方案。

  公司已自主设计并生产了八种型号的纳米镀膜设备,其中FT-35X、FT36X、FT-35XMC 和FT-36S 四种型号的纳米镀膜设备已实现量产并用于制备纳米薄膜。在此基础上,公司自主研发FTCX400、FTCM900、FTCX1680、FTCC2000四种型号的镀膜设备,以适应下游客户的多样性需求。其中,FTCX400适用于制备可增加表面硬度、减少表面刮花的透明增硬膜,以及抑制水汽凝结、霉菌滋生的超疏水薄膜;FTCM900适用于制备耐刮擦的类金刚石薄膜(DLC);FTCX1680和FTCC2000适用于制备具有抑制缝隙虹吸效应、减少液体表面残留的有机防护薄膜,以及可抑制水汽凝结、霉菌滋生的有机疏水薄膜。

  报告期内,公司多条技术路线共同发展,产品矩阵不断丰富,适用于制备耐高压绝缘薄膜的新型设备已处于小批量试产阶段。使用该类设备制备的薄膜产品具有优异的电绝缘性、高击穿场强以及耐腐蚀性,可应用于电机马达、充电桩电源等场景。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主要从事高性能、多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并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企业主要采用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来实现收入和利润。

  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研发的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活动。公司围绕自身的发展战略方向,结合纳米膜材料制备的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自发地进行研发活动。同时,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双向沟通机制,及时准确地了解下业的发展态势及下游客户的新需求,基于对现有或潜在市场的预测进行针对性的研发。研发形成的成果用于向目标市场推广或用于技术储备。

  概念研发是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进行产品及方案的前瞻性开发设计,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储备技术。

  小试是指公司对概念研发获得的储备技术进行更深一步的可行性研究,通过小批量试制对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调整及优化,为该技术产业化可能性提供评估依据和优化方向。

  中试是指对已通过小试的技术路线、产品方案进行放大研究,是产品批量导入市场之前的重要环节。中试主要解决因放大效应引起的新问题,并根据规模效应进一步调整技术路线)量产阶段

  经过试产、检验、产能评估后,预计能导入量产的研发成果将针对部分目标客户进行推广,并在小范围试生产中收集客户反馈意见,再按照每个客户反馈意见进行相关的调整及优化,确定最终的量产方案。

  公司生产性物料采用“以产订购”的采购模式,根据产品市场情况、客户订单、生产计划、库存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制定采购计划,由供应链中心具体实施,供应链中心下设采购部、物流部、仓库三个子部门,采购部负责产品采购过程的控制,物流部负责物流发运、快递、进出口、报关等业务,仓库负责相关物料的接收及保管。

  为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和性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评估制度。公司主要考察供应商的经营资质、生产能力、质量管控能力、产品品种、价格、交货周期、研发和设计能力等诸多因素,结合供应商配合程度、约定付款周期、试制件情况等指标综合评定是否将其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

  公司设有设备制造中心和镀膜中心两个部门,分别负责纳米镀膜设备的生产和纳米薄膜的制备。

  公司依据纳米薄膜制备业务的客户的真实需求安排纳米镀膜设备的生产。纳米镀膜设备研发生产周期较长,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量、行业环境等信息综合评估设备的需求量,并依据判断结果进行生产,设备生产过程主要涉及机械装配、电气装配、工艺验证等工序。

  公司采用“订单式生产”的模式开展纳米薄膜的制备业务。纳米薄膜的生产主要有驻外生产和集中生产两种模式。

  对于需求量较大且稳定的客户或保密要求较高的待镀物件,公司通常采用驻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驻外生产模式下,公司根据经客户确认的技术标准提前设定真空纳米镀膜设备的工艺参数,并根据客户需求预测将设备投放于客户工厂或EMS厂商处进行生产。驻外生产模式下,客户能够增加纳米薄膜生产工序与其他生产工序协调性,提高生产工序的连续性及生产效率,并节约物流运输时间和成本,同时降低客户产品的泄密风险。

  报告期内,按照生产过程中加工工序操作人员以及场地和能源等成本费用承担对象不同,驻外生产模式可分为驻外融合生产模式和驻外独立生产模式两类

  对于镀膜需求较小或波动较大的客户,公司通常采用集中生产模式进行生产。集中生产模式下,客户将待镀物件运送至公司镀膜中心,公司依据经客户确认的技术标准于待镀物件表面制备纳米薄膜。此模式下真空纳米镀膜设备存放于公司场地,制备纳米薄膜所需的原材料、操作人员、场地及能源均由公司提供。生产完成后,公司将产品发往客户指定地点。

  公司主要通过参加行业专业展会、依托行业地位和口碑吸引客户、原有客户介绍或主动拜访等方式进行营销和拓展新客户资源。销售策略上,公司坚持优先与行业大客户进行深度合作,再向中小客户下沉的战略。前期主要向下游各应用领域的龙头企业进行推广与试验,提升大客户的使用体验,开拓新产品的市场空间。经龙头企业引入成功并批量采购后,新产品在市场上形成品牌效应,公司进一步向市场中小客户推广。利用该战略,公司通过各行业大客户为公司赢得了市场地位和美誉度,同时又有数量庞大的中小客户为公司提供长期潜在业务机会。

  公司目前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消费电子行业,下游客户对其供应链体系的要求较高、管控较严,公司须根据下游客户提出的需求提供纳米薄膜产品,经过打样、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游客户供应链。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同时存在少量的经销业务。直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模式具体可分为消费电子品牌商自主采购、消费电子品牌商通过EMS厂商采购以及EMS厂商自主采购三种模式。

  下游消费电子品牌商会根据其产品对纳米薄膜的需求直接向公司采购。该种模式下,公司与消费电子品牌商采用直销的销售模式,通过框架协议及订单等方式约定产品交付条件、结算账期等条款。消费电子品牌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采用驻外生产或集中生产的方式。

  消费电子品牌商通过其EMS厂商向公司下达订单,由EMS厂商与公司进行结算,结算价格由消费电子品牌商与公司直接确定。

  公司在与消费电子品牌商及其EMS厂商合作过程中获取EMS厂商的认可,当EMS厂商为消费电子品牌商生产的产品有纳米镀膜的需求时,EMS厂商自主向公司采购纳米薄膜产品。

  公司在与消费电子品牌商、EMS厂商的长期合作中,加深了对下游应用场景需求的理解,与相关厂商建立了深厚、稳定的合作关系,能够在新产品开发阶段即参与其中,因此公司的纳米薄膜产品能与客户需求深度融合,定制化程度高,进入客户供应链后容易形成较高的客户粘性,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在全球科技竞争加剧与逆全球化的浪潮下,为了摆脱关键材料被“卡脖子”和受制于人的困境,关键材料产业链的国产化布局显得尤为重要。公司所属的新材料产业,是中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十四五”规划和“中国制造2025”重点发展的领域。

  2022年9月,国家工信部、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关键基础材料提升行动和前沿材料前瞻布局行动,完善新材料生产应用平台,优化上下游合作机制,提升高端产品有效供给能力,强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重大工程的支撑作用。新材料产业政策为前沿新材料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规划与明朗市场前景,为新材料行业所处企业提供了良好生产经营环境。

  纳米材料行业,作为当今科技前沿和工业革命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正处于快速发展和变革的新阶段。随着材料科学的深入研究和跨学科技术的融合,纳米材料以其独特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为能源、环境、医疗、信息技术等多个领域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广泛而深远的应用前景。纳米材料因其不同于宏观材料的特殊性质,在光学、机械、磁学、电子、化学和生物学等各个领域有着深远的应用前景。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纳米材料行业的发展,将其视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8月,科技部发布《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纳米前沿”等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围绕纳米尺度等前沿科学探索、纳米尺度制备核心技术研究、纳米科技交叉融合创新等3个重点任务进行部署。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为纳米材料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我国纳米材料产业规模已由2016年的692.30亿元增至2020年的1,614.8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3.58%。根据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测,未来几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将延续过去高速增长的强劲势头,到2025年产值将突破10万亿元。随着技术革新带来的性能优势、应用场景增多以及下游需求升级,纳米材料市场仍拥有巨大的增长空间。

  等离子体聚合纳米薄膜材料功能丰富,可根据不同下游需求定制出具有防护、透光、减阻等不同特性的材料。

  从行业广度来看,等离子体聚合纳米薄膜材料的防水、防腐蚀、阻气功能已经在智能手机、耳机、电子阅读器、可穿戴设备、无人机等电子消费品领域获得了广泛应用。特别是物联网产业的兴起,带动各类电子科技类产品种类不断丰富、应用场景不断拓宽,纳米薄膜产品将在消费电子行业各细分领域获得广泛应用。在消费电子领域之外,纳米薄膜在光学仪器、汽车电子、医疗器械等各行业领域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例如汽车工业中的胎压传感器保护、方向盘开关表面保护、电池防水,医疗领域的助听器组件防水、医疗器械组件防护。

  从行业深度来看,等离子体聚合纳米薄膜在各个细分应用领域从整机、结构件的表面防护逐渐渗透到对其内部元器件、电路板及芯片的保护。以手机、耳机为例,不仅手机整机、耳机整机、耳机充电盒逐渐开始采用纳米薄膜防护技术进行防护,手机、耳机的各内外部模组及元器件,包括手机的透音网、Type-C组件、显示屏幕、充电线、PCBA板等以及耳机的充电线、充电接口组件、PCBA等均为纳米薄膜防护技术的潜在市场。推而广之,各个面临着复杂使用环境的物品,纳米薄膜防护技术均有望从整机层面到关键零部件层面提供相应的防护,从整机到零部件的深入渗透,使得纳米薄膜防护技术在各个应用领域均有着广阔的市场空间。

  纳米薄膜兼具传统复合材料和现代纳米材料二者的优越性,在消费电子、医疗器械、汽车电子、光学材料等领域有着广阔的应用。此外,纳米薄膜的制备方法主要是液相法和气相法,而相较于其它化学气相沉积技术,公司的PECVD等离子体聚合纳米薄膜的制备是高分子材料技术、低温等离子体技术、纳米气相沉积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的融合,并结合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形成了多项自有核心技术,突破了多项国外技术垄断,在行业内技术优势显著。

  目前,各类终端应用防护需求的技术手段除PECVD纳米镀膜技术外还主要包括结构防护及其他涂层防护。

  与结构防护相比,引入PECVD纳米薄膜进行疏液处理后,液滴难以通过缝隙、孔径等部位渗入电子消费品内部,因此对结构防护的密封等级要求降低,可以减少相关结构件的使用,从而实现提升防水性能、降低成本的目的。PECVD技术能够隔绝液滴与内部器件的接触,防止内部器件失效、腐蚀,从根本上强化了内部器件本身的防护性能,从而也降低了对结构防护的密封要求;与其他涂层防护相比,随着电子消费品的设计日趋复杂化、精细化,能够精准控制膜层厚度、膜层性能更优、绕镀性能更好、适用性更广泛、更加环境友好的PECVD纳米镀膜正在迅速抢占更多市场份额。

  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设备。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现已成为纳米薄膜行业领先的知名企业,在产品性能、快速响应能力和一体化配套服务等方面,得到了市场的认可与客户的信任,拥有较强的市场地位和竞争力。

  目前公司的技术和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多个领域的全球头部科技企业,并与其产业链企业建立了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未来公司将不断加强研发平台和队伍的建设,持续研发出更多自主知识产权的薄膜产品,巩固行业技术领先的地位。公司也将加大销售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在下游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受地缘政治冲突、高通胀等多重复杂因素影响,报告期内,消费电子领域承受一定压力。但长期来看,随着负面影响逐年减少,随着经济的企稳回升、5G基础设施的改进以及产品功能创新助力应用场景丰富,消费电子市场将迎来温和复苏。其中手机市场安卓产业链随库存出清走出底部,新兴市场增长潜力待挖掘,折叠屏、柔性屏等微创新有望提振需求;TWS耳机等也正朝着精细、轻薄、高可靠性方向发展;当前,随着AI赋能以及创新产品的发布,AI大模型在手机上的使用有望打破终端市场创新不足的局面,对硬件更高的性能需求也利于推动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需求的回暖。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智能手机等产品通过学习用户行为,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智能相机的场景识别、健康的风险预测,以及智能助理的语音控制等功能,极大提升了用户体验。AI在提高安全性、增强娱乐互动、优化内容推荐等方面的应用,进一步推动了消费电子市场的增长,展现了消费电子产业技术创新和市场需求双重驱动的活跃态势。消费电子科技类产品使用场景的多元化,消费者对消费电子产品防液、耐腐蚀等性能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同时消费电子产品逐渐向轻薄化、小型化、精细化方向发展,纳米薄膜制备技术市场认可度逐渐提高。未来纳米薄膜制备技术将成为解决消费电子产品防护问题的核心手段之一,市场空间将会持续增长。

  欧盟从2024年开始对进入欧盟区域的便携式设备的最低防护要求提升至IPX4,这对于占据市场体量最大的中低端手机的防护设计提出了新的要求,也给纳米镀膜带来了新的商机。

  除传统的手机、TWS耳机等产品以外,公司已进入行业头部厂商MR产品供应链,未来成长动能充足。

  汽车行业正经历“电动化、智能化、无人化、网联化”的变革,智能出行时代已经到来。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战略举措。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中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一2035年)》指出,经过多年持续努力,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产业体系日趋完善、企业竞争力大幅增强,2015年以来产销量、保有量连续五年居世界首位,产业进入叠加交汇、融合发展新阶段;国家鼓励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推动动力电池全价值链发展,建立健全动力电池模块化标准体系,加快突破关键制造装备,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进一步强化新能源车的支持发展力度。在上述趋势推动下,汽车电子元器件价值量得到提升,汽车电子领域也有所拓宽。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分析,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此外,汽车领域的防护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市场渗透率提升空间巨大。

  公司的纳米薄膜具有优异的电子防护性能,新能源车的电子系统比传统汽车更加复杂和先进,对电子组件的保护需求也更高,公司产品可以保护这些敏感组件免受水分、盐分、化学品和极端温度的影响,在新能源车BMS系统、升压充电系统、中控系统、传感器、电机、照明系统等部件中均存在较大的应用空间。

  同时,公司的材料表面增硬耐磨处理技术能实现汽车灯罩及内饰面的耐磨、增硬等防护需求,可以帮助汽车制造商提高产品的整体耐用性和抵抗日常磨损的能力,从而延长使用寿命,减少维护成本,这对于对提升用户体验至关重要。

  目前,公司产品已成功应用于压力传感器、汽车中控板、控制板、氛围PCBA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已顺利通过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已顺利拿到多家tier1客户的定点资格,应用于汽车后视镜执行器的项目已顺利签订量产合同。

  随着全球人口自然增长、人口老龄化程度提高、健康意识增强,医疗健康行业的需求将持续提升。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时间早,市场规模庞大,增长稳定。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是全球最具潜力的医疗器械市场,产品普及需求与升级换代需求并存,近年来增长速度较快。

  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医疗器械行业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产业,随着经济迅速发展,该行业得到了蓬勃发展,特别是在高端医疗设备和可植入医疗设备方面,对材料的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材料表面改性技术应用前景广阔。在医疗器械领域,公司的纳米防护技术具备低表面能、生物兼容性等特质,可应用到各类医疗健康的设备器件上,可在诸如内窥镜的防雾、超声刀的防切割阻力、医用试管降低表面能、家庭心脏监护设备的防护等多方面进行技术融合,提升产品性能。其中,应用于助听器整机、医疗机械手FPC、便携式监护仪PCBA、医用手机整机、化验检测用试管玻片等领域的项目已成功量产。

  报告期内,公司已顺利通过ISO13485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这将大幅助力公司在医疗行业的业务拓展。公司已成为助听器国际龙头客户的合格供应商,并积极配合其他国内外优质客户送样验证。应用于医疗器械行业的产品需求量将随着国内外医疗器械市场的发展而增长。

  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系统及高度自动化的生产线对马达电机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性能要求,包括更高的能效、更小的体积和更长的使用寿命。这些需求推动了包括永磁同步电机(PMSM)和无刷直流电机(BLDC)在内的高效电机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对电机的物理和化学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随着智能控制技术的集成和新型材料的应用,马达电机正逐步向更高的性能和更广的应用领域迈进。

  在此背景下,公司使用自研设备生产的绝缘耐高压膜层展现出其在行业内应用的必要性。这种膜层具有优秀的电气绝缘性能,能有效预防电气故障,降低故障率,还能在极端环境下保持稳定,如高温、高湿及高电压环境,保障电机的安全和可靠运行。其耐高压特性对于提升电机的性能,尤其是在高负荷和高速度下的性能至关重要。我们的产品不仅满足了市场对高性能电机的需求,也为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截至目前,公司新型绝缘膜层已在智能家居产品的马达电机应用上实现小规模量产。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精神,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和股东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目标,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审议,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编制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监事会认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单位现在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已经基本健全,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双方合作良好,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拟续聘其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九)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拟确认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有效,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以下简称“《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就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沃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078号《关于同意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3,868,089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18.54元,募集资金总额1,554,914,370.06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8,528,277.0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36,386,093.0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7月28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497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3,443.50万元,其中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0,537.0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4,035.44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18,00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注:2023年实际支付的发行费用与2022年披露的尚未支付发行费用的差系暂估的税费差异造成。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使用管理与监督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惠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惠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前述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截至2023年8月8日,公司已将此次审批用于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账户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本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金额为1,516.64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人民币18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1)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外部宏观环境、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具体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影响,“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为提升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所需设备设施的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评估,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该募投项目的主体建设已经基本完工,设备采购及产线布局等均在有序推进中,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有所延后。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拟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2)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外部宏观环境、具体方案设计、施工建设等影响,“总部园区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同时,为提升生产能力和研发实力以满足公司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转化的需要,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该项目各环节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评估,致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该募投项目的主体建设已基本完工,设备采购及基础装修等均在有序推进中,预计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将有所延后。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3)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适应未来发展需求,公司调整了部分厂房场地的规划,使得部分场地装修进度延迟,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进度不及原计划预期。因此,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投资用途的前提下,对“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可以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 “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总部园区项目”、“深圳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上述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2024年2月29日,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披露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菲沃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菲沃泰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监管要求》《规范运作》及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中金公司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事项无异议。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64号)》。